2019年第6期P25-P36
作啊者:廖凡,法学博士,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,最高人民法院“一带一路”司法研究基地研究员。
摘吧要:“一带一路”倡议日益从理念落实为行动,正在成为中国在新时代向国际社会贡献的全球治理新方案。“全球行政法”是将行政法程序原则引入全球治理领域的新尝试,创制了独具特色的“全球行政”和“全球行政机构”概念,为研究和推进全球治理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工具。但作为全球治理问题的一种技术性分析视角和解决方案,“全球行政法”本身并不聚焦政治过程或者处理政治分歧,因此面对当前美式单边主义对多边体制和全球治理的严重威胁,“全球行政法”无力作出根本性应对。“全球行政法”理念和方法的合理内涵与固有局限,可以为构建“一带一路”合作机制提供一定借鉴和启示。
关键词:国家主权;正当程序;多边主义;“一带一路”;全球治理;全球行政法